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本会收取会费的标准根据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合理开支情况,结合会员的受益程度制定。年收费标准为:
会长:10000元每年
常务副会长:8000元每年
副会长:5000元每年
理事:1000元每年
会员:500元每年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
1、会费按年度缴纳。
2、会员应在每年3月底之前一次性向本会缴纳当年的会费。
3、新批准的会员应在领取会员证书的同时缴纳当年的会费。
三、会费缴纳方式
1、会费由会员直接向本会常设机构财务部门缴纳。
2、在本会有多重职务的单位会员按最高职务交纳会费。
四、会费开支范围
1、必要的办公支出;
2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3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4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五、会费管理
1、本会收取的会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,实行专款专用,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,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向业务主管单位临沂市兰山区商城管委会、临沂市民政局报告会费收支情况。
2、本会按照规定在收取会费时,给会员开具由财政部门、印(监)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。
鼓励各会员单位在年度会费标准基础上,根据服务需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酌情追加,以便协会更广泛的整合各类服务资源,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。